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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新修订的《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发表谈话
2006-07-28 16:37  文章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经国务院批准,今天,商务部发布了新修订的《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这是中国政府完善防扩散出口管制法律法规又一项重要举措。

  新修订的《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参照国际通行出口管制清单,结合中国出口管制管理需要,一是新增了13种病毒、毒素、细菌及设备;二是将11种致病剂从管制清单第一部分移入第二部分,以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三是将新近发现、或生物学特征有明显改变的,可对人、动植物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病原体列入管制清单实施管制,如SARS冠状病毒。

  为适应国际防扩散和反恐需要,近年来,中国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相关行政法规,并依法实施了严格管理。商务部作为国家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主管部门,将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出口管制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61号 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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